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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乌头的临床应用和使用禁忌

中药乌头的临床应用

汤铭新等报道,用0.8mg/2ml的乌头注射液,每日1~2次肌肉注射,30天为1疗程,休息15~30天后继续给药,治疗晚期胃癌不能手术者16例,总有效率为6 1.54%;治疗胃癌姑息术后患者46例,有效率为80.0%;治疗晚期原发性肝癌22例,有效率为 54.54%。有效病例表现疼痛缓解,食欲增加,存活期延长。临床观察认为四川产乌头制成的注射液疗效显著,它不但能缓解胃癌、肝癌患者的消化道症状,而且还有明显的镇痛效果,且无毒副作用,不成瘾,优于化疗。

白血病用生川乌配巴豆、雄黄等药组成“抗白丹”治疗10例白血病,所有患者均经临床、血象或骨髓象检查确诊,其中急淋2例,急粒6例,急单2例。抗白丹剂量成人每天4~8丸,小儿l~4丸,于清晨5时开水一次送服。连服3~5天,休息1天。一般先从小量开始,逐步加量,以保持大便每天4~5次为度。结果,单用抗白丹治疗的6例中,有效2例,无效4例,抗白丹合并化疗的4例中,有效3例,无效1例。

风湿性关节炎(参考倪海厦人纪-本草)

生乌头一钱,三碗水熬一碗水,滤渣,和两碗蜂蜜,熬成一碗,并处方(版权问题,保密),每次服一茶匙,神效。

中药乌头的使用禁忌

★ 用量过大

乌头分川乌、草乌。草乌毒性更大。乌头因采集时间,炮制、煎煮时间不同,中毒剂量差别很大。川乌为3~30克,草乌为3~4.5克,乌头碱0.2毫克口服即可中毒。川乌中毒可见口舌及全身发麻、恶心呕吐、胸闷、痉挛、呼吸困难、血压下降、体温不升、心律紊乱、神志不清、昏迷,以至循环、呼吸衰竭而死亡。草乌中毒症状与川乌基本相同。乌头类中毒量个体差异很大,有人仅煎服川乌6克,亦有仅服草乌1克即引起中毒。因此应特别注意中毒的早期症状,及早救治。临床使用乌头也宜以小剂量开始试用。

★煎煮时间太短

乌头久煎或新近采用的高压蒸制,能减少毒性。如病情需加大乌头用量,更宜久煎。煎煮时间过短易致中毒。乌头切忌生用。

★ 未经炮制

乌头毒性大,故必须经过炮制才可内服,内服处方上也应写明制乌头或制川乌、制草乌。未经炮制服用,很少量即可引起中毒。

★ 配伍不当

前人认为乌头不宜与贝母、白芨、半夏、瓜蒌同用。另外,临床有乌头与麻黄同用引起中毒的报道。

★ 蓄积中毒

长期服用乌头,可蓄积体内引起中毒,特别是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更易发生此类中毒。如病情需要久服含乌头的制剂,可用间断服药法。服用数日或数周后,间断1周。另外,每日服药可采取少量多次的方法,将每日总量分几次服用,有利于毒素的排泄。

★ 食物相克

服用乌头时,不能食用豆鼓、鼓汁、盐酸等食物。因为它们药性相反,同食影响疗效并对身体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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