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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远景林业集资造林 高额回报率遭质疑

近年来,一种号称为“零风险,高回报”的托管造林方式短时间内席卷我国多个省份。据了解,“投资”种树5年后可以得到高额的收益,投资者只要进行投资,几年后就可以使钱生钱。天下真有这么好的事情?早在去年年底,就有南昌市民来本报反映称一家名为“远景林业”的公司通过散发传单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到该公司投资。但如此高的收益令人生疑,希望记者能对此进行调查核实。

“投资种树可获高额利润”

去年年底,家住南昌市师大南路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她退休在家的父亲被江西远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邀请去听讲座。说是免费讲座,但其实最终目的就是要鼓动大家投资该公司的一个苗木种植基地,据说其收益率最少在100%以上。经不住该公司工作人员的鼓动,同时也看见很多老人都出了钱,她父亲也交了1.3万元投资了九江星子县的10亩林地。去年12月份,远景公司又找到老人,说公司最近在搞一个短期更加优惠的活动,一次投资一年后可以获得20%的收益。经不住高额回报的诱惑,老人又投资了1.5万元。李女士说,远景公司的集资方式让她很担心,她害怕父亲的钱会打水漂。

记者体验投资种树

7月6日,记者以咨询者的身份来到位于阳明路154号阳明楼4楼远景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两名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公司董事长已经进行更换,我们已经是不再接受少量数额的投资,要投资的话最少也要是100亩。说完拿出了一份宣传画册给记者。记者看到,每亩林地的价格已经由以前的1300元上升至3000元,而5年后每亩地的收入则已经达到了9000元,除掉一些必要的人工砍伐费、税金、保险费用等开支,最终纯利润为4270元,投资造林的利润竟超过了100%。

该公司的帅姓工作人员强调说:“植树造林是有国家政策支持的,是绿色环保事业,而且我们这里有正规的林产证给你,你完全可以放心。”而当记者对5年后树木的成长状态表示质疑的时候,一杨姓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这个你不要担心,公司会负责。5年后你就直接过来拿你的钱就是了。”而记者以自己刚购买住房为由进行推辞的时候,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竟劝说记者可以抵押房子进行贷款,理由则是做这个赚钱容易。

记者出来的时候,适逢一位同样投资了十多万元的龚老先生也前来“远景”想要要回自己投资的资金。看到记者也想投资,这位老先生奉劝记者:“你最好先不要投资。我自己一辈子的心血就在这里面了,现在钱被套牢了。我很担心钱拿不回来。”据了解,他也是去年4月份在八一广场进行游玩的时,被该公司的业务员拉去该公司的。

公司老总:并非没有风险

针对投资人的一系列说法,记者日前联系到了远景公司的总经理丁鹏。他告诉记者,自己也是刚刚上任,所以对以前的情况并不是很了解。但可以肯定的是植树造林是国家大力支持的行为,并且公司现在基本上已经不接受个人投资了,所有的交易也将全部转到股权交易所进行。他澄清:投资造林并非没有任何风险,只是相对于其他投资来说,风险相对比较小罢了,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风险,将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对于部分投资人认为董事长换了,心里觉得不安稳的情况,他表示说:“公司早在之前就已经把文件下发到了各个投资者的手中,投资者完全不必担心。在今年召开了新的股东会议之后,公司针对以前投资人的情况也制定了明确的处理方案,原则上说,公司以前的投资人如果确实需要进行退款的话,可以带着当时的收据以及林产证等等前来办理;不想退款的投资人也可以直接转为公司的股东,享受公司每年的福利分红。”

昨日记者致电远景公司原董事长何水明,他向记者承认说远景公司的董事长已经进行了更换,而针对以前投资者的投资,他表示按照合同规定,在林地到期时投资者可以拿到其应得的回报。

省农业厅:小心“非法集资”

俗语说: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市场经济规律下,其实不仅仅是股市,任何一项投资都有风险,林业亦然。江西省林业厅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其实融资造林也是发展林业的一种手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广泛的吸纳社会上的闲散资金进行造林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但是在进行融资的时候,企业一定要有合法的手续且要符合国家金融以及工商部门的一系列规定,避免走进“非法集资”的误区。早在2004年,国家林业局就下发了《关于合作(托管)造林有关问题的通知》。据了解,《通知》强调,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合作(托管)造林公司的集资和招商行为,必须符合社会融资和广告宣传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国家金融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和规范。另外,投资者还要注意合同中风险的承担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投资者在进行投资一个项目的时候,风险和利益要均衡考虑,面对过高的投资回报率的诱惑,要做到不盲从,不迷信,在经过合理的考察后再决定投资。

专家支招 造林市场 亟待规范

一是加快林业相关规章、办法的制定。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造林渐渐被非公有制造林所替代。造林公司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需要对其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建议工商、银监、保监等部门,对造林公司相关业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投资者的利益,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是建立林业资产评估机构。由于没有权威的林业资产评估机构。许多投资主体对林业不了解,导致投资树种幼林有些盲目。建立专门的林业资产评估机构,培养林业评估人才,防止活立木转让时价格不合理。防止国有、集体出售的林木价格过低,公司出售的林木价格过高,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三是加强林业宣传。尤其是当一种新事物出现以后,林业宣传部门更要积极进行调查研究,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参考。

四是加强对社会闲散资金的引导。有关专家建议林业部门要尽早尽快地开发、培育一些林业投资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使社会得绿,市民得利,双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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